关于公布2016年初级督导工作成效评估结果的通知

深社协﹝2017﹞55号

关于公布2016年初级督导工作成效评估结果的通知

 

各初级督导及相关社工机构:

为全面推动我市社工督导体系规范化运作、提升初级督导综合素质和督导能力,提升督导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完善督导奖励与退出机制,我会受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委托,于2016年11月-2017年1月开展2016年度我市初级督导工作成效评估工作。

经督导提交材料、评估小组实地考核、机构与社工评分等环节综合评价,经业务主管部门与督导顾问专家委员会审核,现将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评估结果公布如下:

一、评估结果(按成绩得分排序)

(一)评估优秀个人(2016年度深圳社工督导之星):

刘巧丽、苏雪萍、钟立、程丹、代颖、贾宝华、张晗、戴玉、陈义双、龚艳丽。

(二)评估合格个人:

黄德超、时明繁、江静、郭斯莹、周俊玲、李林兰、林晓君、钟善辉、任海卫、朱峰艳、陈贤伟、王宇、张英、李孝春、李超、徐晓磊、李吉颖、付洋、柯于煌、侯志波、卞海成、黄夕君、唐钺、刘燕芳、刘翠、孙阳阳、黄晓玲、玉光吉、佟林娣、曹春、秦志华、付美淋、唐艳芳、郎海凤、梁兴利、吴先锋、成海霞、夏海燕、张意、王月星、孟亚军、梁琳、毛黎明、黎亚平、王传波、王海燕、唐艺维、李思、尉宁、袁玲、张会杰、王会娟、吴艳艳、罗艳娣、彭瑶、苏伟、梁颖、文凤姣、杨丽静、李艳刚、仇玲飞、刘佳、侯晓冬、洪刚、瞿璐、彭宏亮、周莹、高风尘、唐雪莲、杨敏、李苑兰、彭小玲、李娟、黄吉梅、邹千秋、廖录斯、谢佳洁、姜娟、杨红丽、李一丹、张艳荣、陈庆雷、刘祎、杨丽雅、周红萍、陈晓微、尚艳丽、张晋、陈鑫、吴秋霖、钱雅静、谢君、王碧愈、郭亮、周文坤、李小锋、赵陶陶、周梅、王刚、李锦花、杨婷婷、余兰、石圆圆、胡淑艳、曹小倩、成越男、郑薇、林泉、刘亚飞、张洋、宋红源、邱正平、慈鑫、田雨鑫、卢希、张杰、谭超华、林莲英、刘丽(春暖)、赖玉森、赖汉财、刘新园、梁苡铭、陈婷婷、陈姜苗、先小红、刘珊珊、谢祥玉、杨巧玲、陈兰、林艳香、杨龙、谭霞、李庆、李惠玲、吉亚滨、翁欢琪、陈博明、李小亮、李新梅、杜平原、侯传俊、刘燕。

(三)不合格需限期整改个人:

李越、王立云、赵水莲、吴泽楷、朱丽婵。

 

(四)申请豁免人员(产假、病假、全日制硕士):

王娟、钟琪、梁月仪、陈娇、周幸华、黄小芳、于洪玥、罗炜琼、廖碧婷、谢玉宝、杨燕、何晓艳、鲁方玲、李孟、黄楠。

(五)主动放弃评估及督导资质人员:

张炜(原宝安阳光)、安宁、郝文波、王帅、刘丽(原南风)、胡飞、龚科语、蔡翠兰、朱平、陈秋兰、朱彧宏、赵宁蕊、陈璐、张菲菲、张笑颜。

二、评估结果处理

1.评估优秀与合格者,我会将于3月份陆续开始续签督导合同并加盖督导年审合格证。各机构可于3月份提交督导合同和督导证。

2.限期整改督导整改时间为3月7日至6月7日,为期3个月。督导在整改期内必须加强督导与个人实务能力提升,整改期结束后提交整改报告。我会将督导整改报告提交督导顾问专家委员会审核,审核仍不通过者,将根据《深圳市社会工作督导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等规定,取消督导资格,同时停发督导补贴。

3.主动放弃评估资格的个人,2017年将不再续签初级督导合同,初级督导资质至2016年12月31日止,请此类人员近期将初级督导证交回协会。

三、查询与反馈

各督导及机构若有意见或问题,可与我会联系,我会将认真听取督导及机构的反馈意见,不断提升完善初级督导评估工作。

 

(联络方式:市社协督导项目部  庄少敏 25832816-817)

 

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

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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